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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BabyBoss VIP會員辦法公告

BabyBoss VIP會員用卡須知
一、申請辦法
3~15歲小市民的家長皆可為小市民申請BabyBoss會員卡,入會費NT$300(BabyBoss保留修改每年入會費之權利)

二、VIP會員卡專屬權益
1.申請會員卡核卡成功,即贈送新會員核卡禮、集點卡乙張及生日當月五折優惠購票折價券二張(集點卡之集點須知及生日當月五折優惠購票折價券之使用方式,詳見以下規定)。
2.持會員卡購買BabyBoss門票可享VIP優惠價格。(限持卡小市民本人及二位陪同家長享有,即每張會員卡於每一場次可購買二張大人票及一張孩童票。)
3.持會員卡購買學習護照、單館體驗券可享VIP優惠價格。
4.BabyBoss將不定期以手機簡訊或電子報通知會員家長專屬優惠活動。
5.每張會員卡有效期限內購買孩童門票累計達二次以上時,可享次年免年費優惠續卡之權利,續卡須於期限內至BabyBoss售票處辦理。
6.其他持有會員卡之優惠方案依BabyBoss現場或網路公告為主。

**生日當月五折優惠購票折價券之使用方式:
持會員卡的小市民於會員卡有效期間內生日,可於生日當月持會員卡、生日當月五折優惠購票折價券及健保卡(或其他有小市民照片、姓名、生日之正式證件)可享孩童票價五折之購票優惠(平日全天場,假日限白天場或傍晚場;平、假日定義依照BabyBoss公告為準),但須有至少一位大人陪同購買門票入場。(每張折價券限折抵乙張孩童票價)

**集點卡用卡須知
1.VIP會員每次購買門票單筆消費達NT$700(含)以上,即可於售票處加蓋集點卡點數一點,以此類推。使用集點卡時應同時出示會員卡,否則不納入點數計算。
2.累計點數限以當日購買門票之發票為計算基準,逾時恕不補蓋集點章。
3.點數累積滿五點即可憑集點卡並出示會員卡至售票處兌換免費孩童票乙張。兌換之免費孩童票使用限制請參考票券背面說明,使用免費孩童票券時須有至少一位大人陪同購票入場。
4.VIP聯合慶生會票價可列入點數計算。
5.學習護照、單館體驗票券、餐飲費用、BabyBoss館內商品金額、學校團體票、企業團購優惠票及個人生日Party等團體優惠票券,恕不納入累積點數計算。
6.集點卡遺失申請補發須酌收工本費NT$50,但不追溯已累計之點數。
7.集點卡有效期限同會員卡,並限會員本人使用。
8.BabyBoss保留集點優惠變更及終止集點卡活動之權利。

三、會員卡用卡須知
1.每位小市民僅能申辦一張會員卡(小市民一經申辦核卡成功,不可轉換身份),且會員卡僅供持卡人(以下皆指申請會員卡的小市民及其家長)於BabyBoss使用,結帳時必須出示該卡及健保卡(或其他有小市民照片、姓名之正式證件),未出示者恕無法享有會員卡卡友權益及優惠。為確保會員卡持卡人享有之權益,會員卡請勿轉借、讓與、販賣或重複申請;申辦後恕不退還入會費。
2.會員卡有效期限為核卡當日生效,至核卡次月一日起算後十二個月屆滿時失其效力(如3月2日核卡,則會員卡有效期間為核卡日3月2日生效,至次年3月31日失效)。若於會員卡有效期間內,未使用會員卡購買孩童票達二次以上者,如次年欲繼續享有會員卡之優惠時,須另行給付NT$300會員年費。
3.會員卡持卡人個人資料異動時,請至現場或來電客服中心確認修改,以確保享有相關權益。
4.會員卡如有遺失,請至BabyBoss現場或來電客服中心辦理掛失。確認掛失作業後,請親至現場支付工本費NT$100並領取新卡,以確保享有相關權益。補發新卡之有效期限同原卡之有效期限。
5.會員卡一旦申請停卡,相關優惠將同時失效,恕不接受事後申請回復會員卡效力或補發。
6.場館內之其他優惠活動除另有規定外,恕不與會員卡優惠並行使用。
7.會員卡持卡人同意BabyBoss及其關係企業或受BabyBoss及其關係企業委任處理個人資料之第三人,得在BabyBoss業務需要之範圍內,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對會員卡持卡人之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處理、傳遞、進行研究分析、寄發會員卡持卡人之活動訊息等相關利用。BabyBoss對於會員卡之持有人之個人資料均以保密方式處理,除前述內容之外,非經會員卡持卡人同意或授權,BabyBoss不會對外界透露會員卡持卡人之個人資料。
8.BabyBoss保留變更或終止會員專屬權益之權利,相關變更與終止將公告於BabyBoss現場或網站,恕不單獨通知。



(使用傳真申辦VIP會員,需三個核卡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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